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相关社科研究机构:
为充分发挥全省智库作用,更好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联合开展2023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1.科研院所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研究。
2.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产出效益分析研究。
3.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机遇挑战、方向路径及对策研究。
4.外向型企业和外贸服务企业发展研究。
5.文化旅游产业和陕西经济发展相关度分析研究。
6.乡村振兴中促进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7.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路径研究。
8.破解老城区改造难题推进城市更新路径研究。
9.新型养老模式发展研究。
10.我省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产业协同发展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需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及4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2024年2月底形成初步报告,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按原方案进行、单位支持力度、项目存在问题等。
(三)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政府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政府研究室相关处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政府研究室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政府研究室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发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与排过序的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王杨阳老师(543907642@qq.com)。
电子邮箱:543907642@qq.com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3年9月28日